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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3-09-15 实用申请书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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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______内的存款______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元。

事实理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______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______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______地产公司和______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____)银民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____________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陈,男,汉族,x年2月17日出生,住xx市xx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刘,男,汉族,x年7月12日出生,住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x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原告)诉刘(被告)、经济开发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了(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x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二、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和刘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和刘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工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工程款。

四、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

陈主张确认和刘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诉讼请求。

五、陈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投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陈将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陈请求贵院冻结的x万元是申请人将用于奔驰4s店项目工程投标的保证金,现因为陈错误申请冻结该款项,将导致申请人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参加投标,陈应该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陈申请冻结申请人的账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请求。

此致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对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裁定。

20xx年4月12日申请人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大石油公司)签订钻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二部32型钻机及配套钻井设备(一部是32大庆Ⅱ型一130钻机,一部是绞车JC-32钻机)租与胜大石油公司;租赁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交付以上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接收设备后又转租以上设备给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石油公司),双方租赁期限也是一年(20xx年1月11日—20xx年12月31日)。且胜大石油公司也实际交设备给予金昊石油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后,金昊石油公司未返还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也未返还设备给申请人。20xx年6月金昊石油公司因涉案诉讼,被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将金昊石油公司的财产保全,其中包括申请人以上财产,申请人认为环县法院以上的裁定明显错误,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保全裁定,返还以上财产给申请人。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市xx区x大道与连霍高速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姜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人请求将被保全查封的重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豫宇通,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已知,退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2021年7月20日,申请人名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李明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李明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发动机号为XXX,车架号为XXX的宇通牌重型汽车,总价款为396000元。其中,李明需支付首付款120XX0元,剩余277000元由申请人提供贷款,同时申请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合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李明清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该汽车归申请人所有。”而第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在李明履行完毕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汽车所有权转移给李明,申请人并向李明交付留存的材料”。

20xx年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传强20xx年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传强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动画小游戏大全网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传强尚欠 银行贷款 元未予偿还。20xx年7月27日,葛传强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车牌号为豫A88888的重型汽车系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全查封的财产范围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鉴于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豫A88888重型汽车归还给申请人,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二七区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 实业有限公司

x年月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双方在充分了解并真实表达意愿下签订供货合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合同继续履行,反对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工程提供混凝土,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地产公司和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在XX银行申请开立了基本账户,但该账户被冻结后,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的经济往来,资金流转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也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损失。因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解冻,并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即使申请人的主张成立,但被申请人冻结的金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元进行赔偿。请考虑此事。

综上,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贵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并作出变更裁定。因为该裁定错误地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及存款X元,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希望被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6

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车牌号为豫xxxxx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发动机号xx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x)退还给申请人。

xxx年3月13日,申请人xxxx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葛xx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葛xx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发动机号为xxxxxxx,车架号为xxxxxxxxxx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车辆总价款396000元,葛xx支付30%的首付车款即119000元,其余277000元申请汽车贷款,申请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该服务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在乙方付清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且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还约定:“在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对贷款银行和甲方的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方并向乙方交付留存的材料”。

xxx年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xxxxx年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xx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动画小游戏大全网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xx尚欠 银行贷款 元未予偿还。xxx年7月27日,葛xx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7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XX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0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111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XX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双方在充分了解并真实表达意愿下签订供货合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合同继续履行,反对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1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地产公司和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在XX银行申请开立了基本账户,但该账户被冻结后,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的经济往来,资金流转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也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损失。因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解冻,并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即使申请人的主张成立,但被申请人冻结的金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元进行赔偿。请考虑此事。

综上,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贵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并作出变更裁定。因为该裁定错误地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及存款X元,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希望被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X年X月X日

相关知识

什么是财产保全异议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诉讼当事人为了自己将来的生效判决权益得以实现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了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作了相应的担保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法院通常都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应当限于本案争议的财产或被申请人的财产。但在具体生活中。

案外人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的权属并非被申请人所有,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以案外人的身份认为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所执行的标的违反法律的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解除法院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将已执行的标的归还原主。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而是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机构是依法行使职权的人民法院;

3、强制措施已经实施;

4、案外人提出异议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据。

综上,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因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后,案外人对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物主张权利并提供证据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案外人可以就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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