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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时间:2023-05-19 实用申请书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汇总11篇)。

常见的申请书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等,申请书成了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优秀的申请书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您能在以下资料中找到跟您所需相关的内容“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1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年 月 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2

申请人:_____,姓别_____,汉族,_____年7月3日生,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3

担保人:李x,女,汉族,1982年7月2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xx栋xx号,联系电话:xxxx。

担保人李x诉李x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xx号桂竹苑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10xxxxx 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担保人:

20xx年十二月 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南京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x号x层,

法定代表人:陈xx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5

申请人:闵**,男,汉族, 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36号201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4907031232,联系电话13951705729。

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号*层,

法定代表人:陈**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2201801000****,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赵世明律师

二0一一年十一月 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6

申请人: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马培杰,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X,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XX年五月二十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7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8

申请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此致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9

申请人:孙_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__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幢2603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401______1。

申请事项:

1、请求解除对孙超在安徽正大畜禽新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的冻结;

2、请求解除对孙超名下车辆皖AB6978和皖AHF297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20__年8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__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王自柱的申请冻结了被告孙超如下财产:

1、孙超持有的安徽正大畜禽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

2、孙超名下车辆,车牌号分别皖AB6978和皖AHF297;

3、孙超名下房产,分别位于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88号金地国际城6/9幢商业114号和合肥市霍山路蚕桑所宿舍18幢102室。根据(20__)合民一终字第01650号判决书,被上诉人孙超应偿还原告上诉人王自柱本金1435400,利息及违约金74008,并支付律师代理费3万元。现贵院查封孙超名下的房产足以清偿(20__)合民一终字第01650号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为避免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现申请对被上诉人__其他财产解除冻结,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__区人民法院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10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2、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3、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

4、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

委托代理人:xxx工作单位:xxxx

贵院xxx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押申请人xxx(财产);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与保全财产等价值的货币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字或盖章)

x年x月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文 篇11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xxxx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xx

申请事项:合同诉讼。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采取的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因涉嫌xxx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始被xxx采取xxxx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担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

x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20xx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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