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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时间:2023-05-13 实用申请书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精选7篇。

申请书是增进感情,引起重视的一种有效的办法,我们会经常性的使用到各种各样的申请书。您是否烦恼于不能很好地写出自己的申请书?您可以在以下资料中找到与您需要相关的资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1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2

2020年广州有多套住房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接下来小编整理了2020年广州有多套住房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公积金吗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有多套住房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若想用符合条件的另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应先注销原提取申请。

广州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三、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3

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年月日 咨询电话: ***286281177

公积金查询:96155网址:

注:请在表格阴影处或打印后填写,提取所需材料详见第二联背面

一、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A、购买住房

(一)购商品房

1、经当地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购房款发票(收据)

注:异地购房须提供本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当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购二手房

1、契税完税证明

2、房产交易明细单及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

B、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一)按年还款提取

1、借款合同(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

2、还款存折或还款凭证(须有最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

(二)提前结清

1、借款合同(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

2、还款存折或还款凭证(须有最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

3、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证明

C、离、退休

1、离、退休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须提供)

D、户口迁出、出境定居

1、户口迁移证明、护照或出境定居等有效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E、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3、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F、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提取注意事项

1、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他人提取的,须出具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自有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如需提取其他缴存人公积金的(必须同时办理提取业务),应当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及双方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上述C、D、E、F提取的,个人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职工提取后,中心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职工出具虚假、伪造材料,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中心追回所提金额,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4

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材料及注意事项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

1、离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出境出国定居的: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调离本市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二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异地就业的:①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外地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①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的:①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购买二手房的:①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购买拍卖房的:①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购买拆迁安置房的:①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①产权证或公有住房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建造自住住房的:①建设用地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程预算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3、扩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程预算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修的还需提供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①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贷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5、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①单位开具并经房改部门核实确认的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未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税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7、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8、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审批表(或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③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9、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损失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以下内容必看)

1、上述提取条件中的1-6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应由单位先行向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职工提取后该账户注销。

2、上述提取条件中的7-13项和19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配偶可凭相关材料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3、上述提取条件中的14-1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家庭当期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4、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的7-18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外,再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5、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7-14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房或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其异地所购房屋应位于职工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申请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除夫妻关系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委托双方到本中心面签委托书。产权人(或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或夫妻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转入存款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使用非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或异地储蓄卡的,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由存款人本人承担。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款项应存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9、以上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政策和规定有变动的,以申请办理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5

年月日储蓄类型:储蓄卡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开户银行:

序号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帐号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6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有多套住房是否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公积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广州有多套住房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广州有多套住房不能同时申请提取公积金。

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若想用符合条件的另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应先注销原提取申请。

拓展:广州购房提取条件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

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条件:

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

本文来源:http://www.373939.com/shenqingziliao/20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