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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时间:2023-05-07 实用申请书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模板。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一定要告诉自己去学会撰写申请书。如何正确的利用申请书去提出诉求呢?实用申请书的编辑花时间为你编辑了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篇1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

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

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篇2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经营场所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仓库地址(如有)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 ,并上传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经营项目

1、 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 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 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 热食类食品制售

6、 冷食类食品制售

7、 生食类食品制售

8、 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制售

10、 其他类食品制售

备注:

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是,否;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否。

申请副本数(份) 有效期(年)

经济性质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职工人数(人) 应体检人数(人)

邮政编码 E-mail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人员分类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登记住址证件

类型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任免单位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备 注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登记住址证件类型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任免单位健康证编号工种发证

单位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位置备注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名称)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篇3

需要到所在区域的工商部门办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须为该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为申请人。

3、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部门办理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篇4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怎么打印出来

1、企业用户注册登陆

企业用户要想进行网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业务,先注册用户,然后登陆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办。

2、业务类型说明

选择自己要办理的选择业务类型然后进行登记办理。

3、填写对应的申请信息

在对应的业务类型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填写完后请认真核对信息的正确性,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相应的申请表和申请回执。

二、餐饮行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5)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包括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墙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筑材料,各种设备、卫生设施及摆放或安装位置。尽可能标明卫生许可审查涉及的全部内容,一页不够,可另加附页);

(6)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制度(学校食堂须提供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8)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一人一份,必须手工答题);

(9)所购原材料(如:米、面、油、肉)的“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和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10)泔水或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协议(合同)复印件;

备注:换证需要提供资料有(1)、(3)、(7)、(8)项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旧卫生许可证原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根据20xx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篇5

无证经营兽药,会按照罚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一)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即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经营活动。(上述规定所提“兽药”包括当作兽药出售的人用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证明文件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的兽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兽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为:

(一)个人非法经营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无证经营兽药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情况被发现是会被罚款的,一般会按照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来罚款;如果不能确定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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